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是基于民族特殊性创设的治国举施,既属于依法治国总体布局的"微观措施",又属于民族自治的"宏观指导",还属于中央领导和和民族自治之间的"中间纽带"。民族区域自治契合现代法治步伐,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实现两个百年梦想的中国梦,彰显现代法治理念并显现法治特征:宪法法治确立总体特征,法治原则遵循规则特征,行政法治体现职权特征,统一法治形成一体特征,整体法治构建共体特征,核心法治浓缩晶核特征,自治法治代表运行特征,自律法治示范道德特征,民主法治追求目标特征。
出处
《理论建设》
2016年第2期13-22,共10页
Theory Construc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