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孝文化自产生以来,不断发展演化,"孝"不仅成为一种道德标准、民族习惯、传统美德,"孝道"也是封建社会维护社会稳定的需要,浸润了民族的文化价值观念与伦理思维方式。几乎历代都有适应社会养老的律令与措施,但也有不合理的家长权利、严苛刑法、人身压迫等现象存在。因此孝文化需要适应现代社会的发展需要,不断完善其"和谐"的精神内核,对于个体家庭来说,在强调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伦理亲情的同时,也需要维持现代家庭关系内在的"和谐性";在强调尊老、孝亲的同时,也需要维护长幼之间内在的"平衡性",才能使家庭更具稳固性,进而维护社会的稳定性。同时,现代社会中"老有所依"已经成为中国经济发展与社会稳定的重大课题,因而在家庭养老模式中,需要强化"尊老"、"敬老"的传统观念,并辅助以法律形式进行约束;在社会养老的模式中,亦需要把养老保险、建设多种养老服务机构作为养老的重要途径,从而提高全社会为老年人服务的意识,促使孝文化在与时代文明的互动中重新生成。
出处
《湖北工程学院学报》
2015年第5期29-36,共8页
Journal of Hubei Engineering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