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最高人民法院报告一年来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情况,请审议。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的有效形式,是人民民主在司法领域的重要体现。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作用,对于推进司法民主、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具有重要意义。2015年4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试点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为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指明了方向。
出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报》
2016年第4期726-731,共6页
Gazette of the Standing Committee of the National People's Congress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