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随着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网络等各方面的迅速发展,世界各国在加强交往、密切联系的同时也产生了不少负面的问题,如跨地区、跨国有组织犯罪的滋生蔓延。作为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的衍生品,区际、国际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应运而生。在当前我国全力、持续开展反腐败斗争逐渐长效化、机制化、常态化的同时,深入推进这一工作的延伸就是在国际刑事司法互助合作层面,重视和进一步加强以贪污、受贿等为典型代表的腐败犯罪的国际追赃追逃工作。结合国内法律法规和各种相关双边、多边、区际、国际条约的规定,开展国际追赃追逃工作具有坚实而又相对较为完整、系统的国内法与国际法维度、实体法与程序法层面的法律依据。正视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的严峻现状,在国际追赃追逃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需要引起重视和加以解决,可以考虑从国内和国际、立法和司法等多个角度予以应对和完善。
出处
《前沿》
2016年第2期55-66,共12页
Forward Position
基金
上海市教委"教师专业发展工程"
上海市高校085工程"高校教师国外访学进修计划"项目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