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明代兩京鄉試中皿字號專額制的始行年代,依可靠的文獻記載分析,當在嘉靖十三年。皿字號之成立,是爲應對當時兩京鄉試中監生應試者增多而採取的對策。隆慶元年之後,皿字號的取額基本固定,在北闈中大體爲三十五名,南京一般不及然亦相差不遠。專額制確立後兩京鄉試中的監生取數明顯增多,其中又以浙江籍士人表現優異,成爲這个制度最大的獲益者。隨着監生中額的固定,南北兩京關於皿字號的議論漸多。南京由於不及三十五之數而致力於恢復這個"舊額";北京方面,一是北方籍官員希望在皿字號中額中根據南北籍貫分出定額,二是圍繞畿内在籍監生應否編入皿字號出現的科場彈劾案。
出处
《文史》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1期145-168,共2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