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实行行为的概念开始受到质疑。本文基于维持实行行为的立场,首先对其概念加以明确,并对其功能进行梳理。其次,学界对实行行为判断标准的研究并不充分,故而本文在界定了实行行为概念的基础上试对其判断的具体标准加以明确,得出以下结论:实行行为的判断应当以行为时存在的所有客观事实为基础,按照形式判断和实质判断两个递进阶层来进行,在实质判断中借鉴客观规则理论有关创设允许的风险的内容进行更加规范的评价。
出处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5年第6期37-43,共7页
Jorunal of Yunan University Law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