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5年11月3日,国务院公开发布《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简称《意见》)。《意见》是继《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等之后,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商事制度改革的又一份重要文件,是构成商事制度改革“放、管、服”三位一体总体布局的关键环节,为构建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了原则和任务。
出处
《中国工商管理研究》
2015年第11期29-32,共4页
Study on China Administration for Industry & Commer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