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媒体审判"源自西方,中国是否存在"媒体审判"尚存争议,但互联网时代媒体对司法介入范围更广、层面更深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媒体不当报道予司法造成的消极影响需要规避。"媒体审判"现象的出现是传媒与司法角色定位失当导致的,对所谓的"媒体审判"不应简单予以认定,应该采取更为严格的标准,从主客观两方面结合予以衡量。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不宜过分夸大,还媒体真实传播功能,实现"各归其位、各司其职",才是媒体与司法应有的关系定位。
出处
《理论导刊》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2期19-23,共5页
Journal of Socialist Theory Guide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中国公租房制度的表达与实践"(11BFX0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