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3年1月1日起施行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对专家辅助人做了明确规定,使专家辅助人制度在我国得以正式确立。尤其是2014年8月福建念斌投毒案辩方邀请外籍专家辅助人出庭,2014年10月上海复旦大学林森浩投毒案二审辩方邀请法医专家辅助人出庭,使法医专家辅助人得以为业界了解。法医专家辅助人制度是一项非常好的制度,是两大法系走向融合的大背景下诞生的适合中国国情的制度,但是,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行之有序的出庭质证规则,这项制度也未必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出处
《法医学杂志》
CAS
CSCD
2015年第4期311-313,共3页
Journal of Forensic Medicin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14YJA82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