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发展和完善主权信用评级业是维护我国金融主权和经济安全的重要举措。以标准普尔、穆迪、惠誉三家评级机构为代表的国际评级机构,均通过综合评估政府偿还债务的能力和意愿来展示主权国家的信用状况。此评级模式采用定量与定性结合的评估方式,评级指标全面、准确、完整,但具有潜意识下的制度偏好,易受主观影响且透明度不高。借鉴国际经验,我国应大力扶持主权信用评级机构发展,建立自己的评级标准和模式,并加强主权信用评级市场的规范和监管。
出处
《征信》
2015年第5期59-62,共4页
Credit Refer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