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从经济发展、资源消耗、生态环境、资源循环和社会发展五个方面建立区域循环经济发展评价的指标体系,并采用层次分析法(AHP)和模糊综合评价法(FCE)对我国各地区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价。从评价结果可以看出,东部沿海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较高,西部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具有明显的地域差异性和阶梯性。另外,以日本的循环经济发展水平作为成熟阶段的标杆,对我国各地区的循环经济发展阶段进行评价。结果显示,我国还没有发展处于成熟阶段的地区,只有北京、天津、广东、上海和浙江处于循环经济发展的中期阶段,其余各地区均处于初级阶段。
出处
《经济研究导刊》
2015年第13期63-66,共4页
Economic Research Guid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