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的出台,预示着"后终身制时代"的来临,具有划时代意义。但条例第十六条却将"评价"与"解聘"挂钩,其威慑力使得"教师评价"的制度问题发酵。本文反思"评价-解聘"的价值理性、工具理性及程序理性的不足,并对评价相关的薪酬制度、晋升制度、人事争议申诉制度进行了分析。最后,为营造信任教师的评价制度文化,提出了"零容忍"取代"评价-解聘"的建议。
出处
《教育研究与实验》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1期50-54,共5页
Educational Research and Experiment
基金
2013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一般项目(13YJA880080)阶段性成果
杭州师范大学勤慎研究项目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