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社会组织去行政化是国家和社会关系的再调整,即重新定位政府与社会组织之间的人事关系、财产关系和管理方式,重新明确社会组织内部的治理结构,重构社会组织的运作过程。社会组织在去行政化过程中,需要通过外部规范和内部改革共同推动,同时面临着存量与增量、发展与自治、竞争与垄断之间的矛盾。
出处
《武汉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年第5期520-523,共4页
Journal of Wuh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编号:09CZZ018)
湖北非营利组织研究中心课题(编号:HBNPO2012ZD001)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