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后现代女性主义法理学采用了后现代理论方法,旨在解决女性间的差异性诉求问题。与此同时,女性主义的政治目标始终制约理论方法的无限扩张,后现代话语理论在批判男权统治、改善女性现状上存在着局限性。根据其提出的法律观念,赋予女性一种现代性程序民主权利,更能解决差异诉求问题。由此,后代女性主义法理学与后现代理论有所出入,不能完全归属于典型的后现代理论,甚至为后现代理论自身提供了反思的素材。
出处
《法制与社会发展》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6期112-123,共12页
Law and Social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