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高校法制教育,需要对其性质、目标、课程关系等方面的定位问题进行深入思考,进一步寻求共识。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实践中,我们不能简单地以教材篇幅大小衡量法制教育的地位,不能机械地以课时多少来判断法制教育的分量,应该在坚持法制教育的思想品德教育性质基础上,不断追求法律素质教育目标,努力实现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和公民教育的有机结合,以适应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需要。
出处
《思想理论教育导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48-51,共4页
Leading Journal of Ideological & Theoretical Edu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