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问责”一词来源于英文中的accountability,其涵义是指“对某人的责任负责、报告、解释、给予说明、响应、承担义务、提出推测以及顺从外界或外部的判断”。①在中国香港地区,accountability被译为“问责”。在汉语世界中,accountability也被翻译为“诚信”、“负责”、“公信力”。accountability中包含的动词account含义是指“书面或口头报告;描述;致使或强迫(某人)解释(某事)”②;可见“问责”通常意义上是指对个人行为的正式或非正式的一种外在质询和控制。
出处
《社会科学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7期279-280,共2页
Social Science Fro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