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公共卫生事件时有发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行政问责制是打赢公共卫生战役的重要举措,对于行政主体而言能够摒弃“官本位”观念和机械行政的惯性,同时也符合权责相一致的行政法基本原则,有利于进一步塑造政府官员队伍负责任的良好形象。但是当前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问责制表现出了诸多不足,如行政问责法律滞后、行政问责机制不完善、行政问责文化缺失,等等。为此,从理论基础、法律依据、制度体系与配套机制等方面入手,重构公共卫生事件的行政问责制,对建立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有重要意义。
出处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21年第5期16-19,共4页
Journal of Heilongjiang Administrative Cadre College of Politics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