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初,我国学者开始以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为范式研究先秦名辩学。在这一百多年的研究历程中虽然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其主要原因是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不太适合做名辩学的研究范式。西方传统形式逻辑的理论体系由概念、判断和推理三大部分构成。"概念"仅是符号的"所指",不包括符号的"能指",而先秦名辩学中的"名"恰恰是能指和所指的结合体,是语词符号。"判断"和"推理"主要研究推理形式的有效性,属于语形学的研究内容,遗憾的是先秦名辩学中没有语形学的内容。名辩学中所讨论的推理都是语用推理,而西方传统形式逻辑中又根本没有研究语用推理的问题。符号和语用推理在符号学中都给予了充分的研究,据此我们认为符号学是深化先秦名辩学研究的更优范式。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3期44-49,共6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6BZX0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