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心理契约”是近年出现的一个新兴理论,来自西方的组织行为研究也出现在人力资源管理的领域中。心理契约具有若干特性,如:主体双相性、影响持久性、动力内驱性等。比正式契约要符合教育宗旨,更能体现出以人为本的教学理念。在教学管理中可以达到管理的刚柔并济,文本契约和心理契约共重。高校心理契约产生在招生、培养和就业三个阶段,高校应当在这三阶段全程采取心理契约的管理政策。然而心理契约有破裂和违背行为的风险,因此,在高校学生的教育管理中,应当消除信息不对称和用同伴教育这种全员心理的默契管理策略。
出处
《青年与社会》
2013年第3期114-115,共2页
Young Socie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