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条存废之探讨——以公法规范的公法、私法效力区隔为视角 被引量:12

原文传递
导出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10条在性质上属于管制性公法规范,对其公法效力和私法效力应作区隔。其公法效力从历史考察,是禁止没有真实交易关系为基础时作出票据行为,其私法效力从维护整体票据制度的客观目的出发,不能将其解释为是对票据行为生效要件的规定,因此该条规定和票据无因性原则并不矛盾。在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时,该条规定应予保留,但应予以完善并增加但书规定,使其兼容融资性票据。
作者 殷志刚
机构地区 江南大学法学院
出处 《法商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31-137,共7页 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29

二级参考文献187

同被引文献164

引证文献12

二级引证文献13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