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政策是当下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的主要方式和手段。公共政策以公共政策问题为客体,通过对问题的有效解决,进而维护社会公众的公共利益。公共性是公共政策的根本属性,作为政策过程的逻辑起点,社会公共利益的载体,公共政策问题亦通过公共性取向来表现其社会价值。因此,在社会问题进入政府议程而成为政策问题时,必须以公共性为根本价值取向,以公民参与政策问题界定为基本前提,确保政策问题界定的公共性、平等性、民主性与合法性。但是,在我国公共政策的实际运行过程中,社会问题并不是完全按照公众意愿,根据人民群众的利益诉求进入政府议程,问题界定过程存在主体平等性缺失、程序民主性游离、结果合法性不足等问题。故而,为了实现问题界定公共性取向的回归,必须厘清公共性取向的主要内容,对政策问题界定过程进行客观、理性的现实反思。
出处
《行政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52-57,共6页
Administrative Tribun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基于协商民主理论的公共政策问题构建研究>(09YJA630017)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中国公众参与环境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与参与绩效评价>(12YJC630296)
辽宁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环境群体性冲突及其对策研究>(L11BZZ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