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的颁布和实施,不仅促成了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律体系的基本完成,也奠定了国家依法开展文化遗产行政的基础。该法将中国的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从对有形和物质文化遗产的重点保护,扩展到了对无形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全面保护,并意味着国家文化政策完成了从"文化革命"朝"文化保护"的方向转换。本文在评析该法出台的时代背景、立法进程、立法宗旨以及经由该法建立的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将其与日本《文化财保护法》及相关制度进行初步的比较法学研究,希望突显出中国文化遗产保护法制体系的特色和问题,并为中国相关制度的完善和进一步改进提供必要的思路。
出处
《青海社会科学》
CSSCI
2012年第4期120-126,共7页
Qingha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