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俗宗教"是群体内对精神存在信仰模式化生活方式的集体表现,具有"信仰"与"仪式"两大体系,包含"民俗"与"宗教"两层内容,体现了宗教的核心要素。"民俗宗教"虽然与制度性宗教具有本质上和功能上的相同意义,但其未被建构在制度化的体制内,而是被排斥在国家认可的五大合法性宗教之外。实际上,"民俗宗教"是一种宗教体系,是乡村社会治理的良好模式,其应与制度性宗教具有相同地位,应该而且有必要将其纳入制度化宗教系统。
出处
《广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10期177-182,共6页
Social Sciences in Guangxi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13CSH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