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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用国家所有权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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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物权法》于2007年实施以来,还未遇过如此棘手的问题:一根乌木归属于谁?发现者还是政府?四川彭州农民吴高亮发现的乌木,被彭州市政府宣布归属国家:许多学者支持“乌木国家所有论”,提供种种法律论证,但其中的漏洞与矛盾难以令人信服。
作者 王涌
机构地区 中国政法大学
出处 《新世纪周刊》 2012年第28期76-77,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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