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世纪国际规范体系可以从其国际权利 /义务之载体认定、根本来源和主体新内容这三大方面予以概论 ,并展示其与先前两个世纪相比侧重于促进变革而非追求稳定的根本特征。主权国家之外 ,政府际组织和个人等非国家行为体被确认为不同程度上、不同范围内国际权利与义务的载体 ,而内涵多样的人权国际规范构成此项变迁的首要结果。 2 0世纪国际规范尤其源于对当代国际法起了几大积极作用并决定其总体倾斜方向的普遍根本伦理 ,而它们的主体新内容大致集中在关于国际暴力和国家主权的新规则两方面。前一方面首先基于重新引入正义战争和非正义战争的区别 ,后一方面则主要包括限制和干预主权 ,同时扩大、巩固和维护之。当代国际规范体系在总体和多项局部上自相矛盾、含糊混杂 ,这尤其提出了以相对而非绝对。
出处
《国际论坛》
2000年第3期2-10,共9页
International For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