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共理性作为公民的一种政治思维能力,是公民政策参与的基本条件。因为公共理性的内容所体现的政治原则和道德为公民政策参与提供了一种共同的价值认同,使生活在多元社会中的公民能够形成"重叠共识"。公共理性的相互性原则能够建构参与者间平等互信的交往关系,能够创造全体公民共享的公共生活规则。然而,由于公共理性的界限不甚明晰、公民话语表述能力的不足、公民的公共精神的偏离使公民在政策参与中的公共理性难以实现。为此,必须通过有意识的公民教育、学校的美德教育和不断的政策参与实践过程培养公民的公共理性,从而以具有公共理性的公民行动提升政策参与的有效性和政策产品的民主性。
出处
《社会科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2期67-71,共5页
Social Science Research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的民意表达途径研究"(09CZZ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