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一方面,"显失公正"既是人民法院行使司法变更权的实质条件,是为明确司法变更权的适用范围起着决定性作用的概念;另一方面,"显失公正"又与滥用行政裁量权密切相关,是影响司法对行政裁量权规制方式的重要理论范畴。因此,梳理并分析滥用行政裁量权、"显失公正"的涵义和性质以及两者区别具有重要意义。在此基础之上,对于"显失公正"的重新定位,也将为我国完善司法变更权制度提供理论依据。
出处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4期40-47,共8页
Contemporary Law Revie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