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见义勇为、扶正祛邪理应得到鼓励和提倡。然而我国目前还存在见义勇为认定难和保障乏力的问题,其原因主要是认定标准、认定机构不统一;认定条件苛刻;认定程序不完善;对见义勇为者的损害赔偿、补偿的制度不科学;受益人、证人不愿作证;以及一些部门、人员还存在错误的思想观念和做法。因此,应尽快立法,统一见义勇为的认定机构、认定标准、完善认定程序及赔偿、补偿制度,健全见义勇为配套法规;同时加强公民的思想道德教育,改变一些部门和工作人员的错误思想观念和做法,倡导社会各界力量加入到见义勇为保护的队列中来,从而建立起一整套见义勇为的法律和社会保护体系。
出处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3期70-73,共4页
Law Science Magaz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