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当代社会,通过诉讼解决争议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已成为常态。但与此同时,一些当事人滥用法律赋予的诉讼权利,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伪造证据、相互串通等手段,提起虚假的民事诉讼,谋取非法利益,极大地损害了法律的尊严和司法权威,损害了他人的合法权益。虚假诉讼的产生有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也有法律制度不健全和审判机制不完善等方面的原因。对于虚假诉讼,我们应当从完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立法和司法体制等方面着手,有效地对其加以防范和治理,以更好地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实现司法公正。
出处
《江西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2期178-182,共5页
Jiangxi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