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违宪审查已经成为当代立宪主义的标准配置,但我国并不具备别国采行这一制度的几个主要理由——防止多数派专制、统一法律和解决政治纠纷。对于保障个人权利这一目的,违宪审查也不是首选方式。我国学界对违宪审查的强烈呼吁,既基于这一制度的自身价值和历史成就,也是当前特殊的舆论和政治环境挤压下的突围举措:当别无选择时,违宪审查就成了"救命的稻草"。但是,维护以公民权利保障为核心的宪法秩序,更需要强化对公共权力的民意监控,否则违宪审查也将逃不了叫好不叫座的窘境。
出处
《政法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0年第1期58-66,共9页
Tribune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