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宋代统治者为防止唐末五代藩镇割据局面的重现,首次在路这一高层政区设立多个互不统属的机构,如转运司、提刑司、提举常平司等,它们共同掌管一路内的各项事务。在处理地方日常事务时,路级机构间存在一定的职责分工,而在应对各类突发事件时,路级机构间又必须紧密联系、合作共事。宋代路级机构在地方政务中的分工与合作,推动了宋代地方事务处理的专业化,降低了工作强度,同时权力的分散与交叉也有效防范了地方分裂割据,促进了国家的统一与稳定。
出处
《云南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38-142,共5页
Social Sciences in Yunnan
基金
河北省教育厅2007年人文社科基金项目"宋代路级机构间关系之研究"(项目号:S070502)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