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生态文明的背景既带来了主体多元、利益多样性与多层次性的演变,也对环境法功能的运行趋势与模式选择提出了要求。作为生态文明中利益调整的重要工具,"效率与公平、利益限制与利益增进、分的正义与合的正义、社会变迁与环境法功能进化",这几对范畴关系的变化,从深层次影响了环境法功能的运行趋势与进化方向。进而,也将使环境法功能的运行模式呈现"重视全方位之预防、关注多元主体之互助、促进多种方式之整合、强调科技成果之运用、回应变迁社会之需求"五大特点。在分析运行趋势基础上正确选择环境法功能的运行模式,将有助于在生态文明建构原则指引下,矫正环境利益保护的失衡,避免"功能不彰"与"环境法规则愈多,但秩序愈少"的境况,在和谐与民主中实现多元利益的共生、共进、再生,谋求国民的最大福利。
出处
《浙江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4期136-142,共7页
Zhejiang Academic Journal
基金
钭晓东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研究项目:<科学发展观与知识产权战略法治保障>(编号08CFX03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和谐社会.温州模式.环境法调整机制变革>(编号05JD820063)
2007浙江省社科规划项目:<从制约到合作--生态文明与环境法治研究>(编号07CGFX008YBQ)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