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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韩国宪法法院的权限及功能 被引量: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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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韩国现行宪法引入了欧洲型的宪法法院制度。宪法法院拥有法律的合现性审查权、弹劾高级官员审判权、政党解散审判权、国家机构间权限争议审判权、宪法诉讼审判权等重要的国家权限。实践表明,宪法法院是彰显国家正义和民主权利的最终裁判者,它担负着维系国体政局的重大职责。宪法法院制度在提高公民的宪法观念和法治理念方面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并成功地获得了公众的支持和信任。
作者 吴东镐
机构地区 延边大学法学院
出处 《延边党校学报》 2007年第3期63-66,共4页 Journal of Yanbian Party Scho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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