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8年6月19日国家发改委颁布的能源价格调整政策中,明确规定自2008年6月19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全国煤炭生产企业供发电用煤的出矿价,不得超过2008年6月19日实际结算价格。在国内和国际煤炭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对占煤炭消费比例约50%的电煤价格做出此规定,实际上是对煤炭价格进行规制,抑制煤炭价格的上涨。
出处
《煤炭经济研究》
2009年第1期14-16,共3页
Coal Economic Research
基金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科学部主任基金资助
项目编号:7084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