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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药局:中医医院不得使用“中西医结合”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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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日,记者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获悉,该局近日发布了《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规范中医医院医院与临床科室名称的通知》,规定中医医院以及临床科室名称不得使用“中西医结合”名称。《通知》要求,中医医院命名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件》及其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出处 《医院领导决策参考》 2008年第19期2-2,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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