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杭萧钢构案的一审判决引起了社会的强烈关注。从证券犯罪刑事政策视角考察,鉴于我国证券市场的特殊性和证券犯罪的特殊性,当前证券犯罪刑事政策的价值追求应定位为"功利优先、兼顾公正",表现为一种宽和的刑事政策。在此意义上,"牛市内幕交易第一案"之判决,虽然是一种轻刑化的表现,但有其现实的合理性。然而,宽和的证券犯罪刑事政策已经带来了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已经影响到证券犯罪刑事政策价值的实现。因此,在坚持宽和的证券犯罪刑事政策前提下,必须完善证券犯罪刑事立法、证券犯罪刑事司法以及相关的证券社会政策。
出处
《政治与法律》
CSSCI
北大核心
2008年第6期38-44,共7页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