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宪政体制与经济转型和发展间存在不容忽视的关联。经济决定论和宪政决定论的本质是化约主义和线性思维方式,将经济与宪政间的相互"影响"误读为一方的存在"决定"另一方的产生,无益于宪政和经济建设。财产权是市场经济与宪政的联接点。财产权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亦是宪政的基本原则,它内在要求主权的构设与约束。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既是对社会主义本质的全新认识,亦是对经济规律的重新认识,必将促进当代中国宪政的发展。
出处
《太平洋学报》
CSSCI
2008年第3期69-78,共10页
Pacific Journ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