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民事诉讼及行政诉讼的实践中,原告的起诉权经常受到法院“不作为”行为的侵害,而原告又难以找到相应有效的补救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加强对民事行政立案的法律监督势在必行。在立案监督机制的构建上,既要进一步完善法院系统内部的立案监督机制,又要大胆建立立案检察监督机制,从而实现二者功能互补,最大限度地保护原告的起诉权及实现司法公正。
出处
《湖南科技学院学报》
2006年第10期176-177,共2页
Journal of Hunan University of Science and Engineer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