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由于缺少公司法的明确规范,公司僵局纠纷影响着股东权利的实现、公司的生存状况,成为公司法中较为复杂的纠纷。本文以一则典型案例入手来探寻解决这类纠纷的途径。论文首先对公司僵局案面临的法律困境进行了解剖,接着,着重对该案件的实质合理性进行了分析,认为应当作出解散公司的判决,并指出法院判决中存在的失当之处。在此基础上,分析了解决该问题的形式合理性,认为应当对公司法第190条排除反对解释。基于利益衡量的分析,在该案中允许解散公司是合适的。最后结合本案,对新公司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分析,提出了相关建议。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6年第2期67-73,共7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
基金
国家教育部211重大课题"民营经济与制度创新"的阶段性成果
浙江省法学会重点课题"民营企业的法律保障研究"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