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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公安法学教育两大关系论略 被引量:4

Brief Comment on the College Law Teaching in Public Security Colle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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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学教育与公安教育的关系是法学教育为体,公安教育为用;法学教育铸魂即铸造“四个忠于”之魂,而公安教育则是增能即增长才能、技能。法学教育与公安法学教育的关系是“母体”与“子体”的关系,或曰普遍性与特殊性、本色与特色的关系。因此,公安法学教育既要遵循法学教育的一般规范和规律,又要体现公安法学教育的特殊性,即要结合公安工作实际,为公安实战服务。
作者 萧伯符
机构地区 湖北警官学院
出处 《江苏警官学院学报》 2005年第5期173-176,共4页 Journal of Jiangsu Police Institu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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