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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新《合同法》预期违约与不安抗辩权制度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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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预期违约制度和不安抗辩权制度都是为了解决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满前发生在合同履行上的危险而建立的极为相似的两种法律制度。我国作为大陆法系国家,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
作者 李燕芳
出处 《福建法学》 2001年第2期62-64,共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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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4

二级参考文献9

  • 1李永军.我国合同法是否需要独立的预期违约制度─—对我国正在起草的合同法草案增加英美法预期违约制度的质疑[J].政法论坛,1998,16(6):34-42. 被引量:54
  • 2余怿.论预期违约规则的立法化——《经济合同法》修改管窥[J].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1993,15(3):74-77. 被引量:11
  • 3G·H·Treitel:TheLaw of contract,stevens&sons,1983,P642. 被引量:1
  • 4英美法系的法官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从大量的特殊事件中归纳出普遍的原则,得出结论,并通过各种判例与目前案件事实的比较,找出应适用的先例,预期违约制度就是这样从判例积累中归纳而成的. 被引量:1
  • 5Hochster v.De Tour 118 Eng.Rep 922,Q.B(1853).在该案中,被告同意从1852年6月1日起雇佣原告为送信人,雇佣期为3个月.但在同年5月11日,被告向原告表示他将不拟履行合同.5月22日,原告起诉请求损害赔偿,同时很快又找了份新工作.最后法院判决原告胜诉,主要理由是原告的起诉并不过早,如果不允许他立即起诉主张补救,而让他坐等实际违约的发生,那么他必将陷入无人雇佣的境地,对法院来说,允许受害方缔结其它的合同关系才显得合理. 被引量:1
  • 6Synge.v.synge.[1894]1Q.B.466在该案中,被告于婚前向原告许诺,他婚后将把一栋房屋转归原告所有,但被告此后又将该房屋卖给第三人,使其许诺成为不可能.法院判决认为尽管不排除被告重新买回该房屋以履行其诺言的可能性,但原告仍有权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 被引量:1
  • 7<美国统一商法典>第2610、2609条. 被引量:1
  • 8王利民:《预期违约制度的若干问题》,载《民商法研究》(第二辑)法律出版社,第499页至528页 被引量:1
  • 9《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第71条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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