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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召回开始信息备案——质检总局相关负责人详解卡车召回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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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今年9月1日起,国家将对N类车辆(至少有4个车轮且用于载货的机动车辆)和O类车辆(挂车和半挂车)实施召回管理。此规定一出,不少企业提出了怕影响企业经营、怕用户借此钻空子等担心。为此,5月27日,《商用汽车新闻》记者独家专访了国家质检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相关负责人,该负责人就企业存在的一些疑虑进行了解答。
作者 余梦洁
出处 《商用汽车新闻》 2009年第Z3期3-3,共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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