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族区域自治条例是指: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在不与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的组织法相抵触的前提下,依法依照当地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并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报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上级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实施的自治条例。笔者试就此谈谈个人的认识。
出处
《中央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1988年第1期47-50,共4页
Journal of Minzu University of China(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