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野生动物滥食陋习造成的公共安全危机再次引发人们对野生动物及交易问题的反思。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一定程度上填补了现行法在该问题上的立法漏洞,但仍有一些理论性问题和立法技术性问题,有待新一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修订予以完善。建议本次修法要解决好以下问题:一是引入弱人类中心主义的部分理论作为修订该问题的理论指导;二是扩大该法的调整范围,完善野生动物分类分级保护体系;三是结合畜禽遗传资源名录范围调整,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及取缔交易行为;四是制定和完善人工繁育名录,限制商业性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利用;五是增加与野生动物食用相关的风险预防基本原则条款和法律责任条款。同时,颁布和修改与野生动物食用相关的其他法律和配套措施。在习近平生态文明理论的指引下,中华民族应为地球生命共同体做出贡献。
出处
《民族论坛》
2020年第1期58-65,85,共9页
Minzu Tribu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