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阿克曼看来,"一部宪法,三种政体"中的"三种政体"是分别对应于早期共和国、中期共和国与现代共和国的政体,这三种政体的分割以三次高级立法时刻为标志,分为建国初期、重建时期和新政时期。建国者一代在修改《邦联条例》时转而重新草拟了一份新的联邦宪法,这"一部宪法"是如何能从1787年存活至今且依然保持活力?这其中必然会涉及宪法的解释与"代际综合"的问题。"如何在宪法解释中‘通三统’,如何在司法审查中完成‘代际综合’,统合期建国、重建和新政的三种传统,是美国最高法院在现代宪法秩序内所要面对的解释难题。"联邦最高法院在解决这些问题的过程中,便担负起宪法维护者这一重任。从这一角度出发,阿克曼其实刚好对于美国联邦最高面临的"反民主"困境,从"二元民主论"的角度给出了自己的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