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利用《内蒙古统计年鉴》(2014~2015年)的数据,通过计算社会保障性收入占农村牧区常住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并测算社会保障性收入纳入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前后的变异系数、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和收入不良指数,本文考察了社会保障性收入调节我国农村牧区居民收入再分配差距、缓解农村牧区居民相对贫困的作用。研究表明,社会保障性收入是内蒙古农村牧区农户的主要收入来源之一,占低收入农户的收入比重最大;变异系数、基尼系数、泰尔指数和收入不良指数的测算结果均表明,社会保障性收入对农村牧区居民的收入差距具有正向调节功能,起到了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相对贫困的作用,社会保障在缩小高收入农户和低收入农户之间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最大;但目前社会保障调节农村牧区居民收入再分配、缩小贫富差距、缓解相对贫困方面的作用还较小。增加财政社会保障投入总量,提高社会保障瞄准精度,充分鼓励公民个体和慈善公益组织参与社会保障工作,有利于增强社会保障对农村居民收入再分配的正向调节效应,缩小农村居民贫富差距,缓解低收入群体的相对贫困。
出处
《西部发展研究》
2020年第1期-,共13页
Research on the Development in Western China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相对贫困的标准、识别与治理机制研究”(项目编号:20ZDA074)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