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人性是对人存在的本质性规定,儒家以人性所"是"的同一性原则,表明了善的基础地位,同时内蕴着为善去恶的能动性。人性作为主体的自律道德,需要自由地实现其存在,因而是一个动态的实现过程。通过实践理性将道德从内在本体转化为客观现实,这个过程不是空洞、单调的,而是伴随着人情的显现。情感与理性的统一,不仅能使先天的理性原则落实为现实经验生活中的法则,同时能涤荡人欲之私,通过人情来展现人的道德理性,使人性的同一性原则落实为道德实践法则。
出处
《学习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21年第5期124-133,共10页
Study and Practice
基金
2019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重点项目“朱熹《论语》学阐释:问题与新意”(项目编号:19FZXA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