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當代孟、荀"性"論的闡發者多從問題意識出發得出"應然"的理論重構,卻忽略了思想本身"已然"的内在衝突。從思想自身來看,問題不在於"性"論應該是什麽,而在於"性"論究竟是什麽以及爲何如此,這使得"性"論基於思想自身發展及其内在矛盾的闡發更具理論意義。在與告子的争論中,孟子從來源、内涵、面向三個層面對"性"論進行闡發。在層層區分中,"大體"、"小體"之别在孟子那裏成爲一個選擇難題,"性善"面臨着道德判斷是否成立的矛盾。荀子的"性"論有三重視角,即:生理層面、心理層面、心知層面。他將批判的着力點置於心理層面的"情性"而非欲望上,並以"辨合符驗"作爲總原則,這使得"性"惡與"僞"善有着足够的理論張力。"性善"、"性惡"的闡發忽略了理論創建與實踐的道德判斷之間的差别,這造成了"性"論自身的斷裂。雖然具有理論缺憾,但"性"論的闡發策略卻爲進一步的理論架構與社會實踐提供了契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