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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物权法》到“物权编”——我国用益物权制度的完善 被引量: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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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温世扬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6期155-163,共9页
《物权法》对用益物权的定义性规定中将动产作为用益物权客体并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动产用益物权在当代社会仍有其制度价值。《民法典》"物权编"应对典权、居住权作出规定;应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范围,实现&q... 《物权法》对用益物权的定义性规定中将动产作为用益物权客体并不违反物权法定原则,动产用益物权在当代社会仍有其制度价值。《民法典》"物权编"应对典权、居住权作出规定;应将集体建设用地纳入建设用地使用权客体范围,实现"同地同权";"土地经营权"不宜作为一种用益物权予以规定。物权法应赋予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人更大的处分自由以彰显其财产权本质,并对其物权变动统一采取"登记生效主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用益物权 典权 居住权 登记生效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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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法教义学分析 被引量: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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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席志国 《南京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20年第9期89-97,共9页
民法典回应时代之需,自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引入了一种新的用益物权——居住权。由于缺乏实证法的基础,既有文献均围绕居住权的历史源流以及我国是否应当引入居住权制度而展开,本文则尝试应用法教义学方法对《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 民法典回应时代之需,自欧洲大陆法系国家引入了一种新的用益物权——居住权。由于缺乏实证法的基础,既有文献均围绕居住权的历史源流以及我国是否应当引入居住权制度而展开,本文则尝试应用法教义学方法对《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至第三百七十一条的规定展开法解释论分析,目的在于使该制度能够从应然的规范层面跃然而为实然的生活层面,并为因此而产生的纠纷解决提供裁判上的指引。文章从居住权的规范意旨及规范功能出发,研究了居住权设定的可能场景,界定了居住权的客体,分析了居住权设立的具体方式,阐释了居住权的具体内容与效力,添补了居住权人与所有人之间的法定债之关系。最后为居住权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居住权的商业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人役权 法教义学 绝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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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居住权制度的解构模式及其规则重释 被引量:20
3
作者 林洋 唐万钰 《学术探索》 CSSCI 2021年第7期98-112,共15页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居住权制度争议集中在性质选择和功能定位上,进而导致整个居住权可否流转、取得收益等具体规则适用问题变得含混不清。究其原因是混淆了居住权的本体属性与外部条件,导致居住权制度是秉持人役性还是应转向用益性不... 《民法典》颁布实施后居住权制度争议集中在性质选择和功能定位上,进而导致整个居住权可否流转、取得收益等具体规则适用问题变得含混不清。究其原因是混淆了居住权的本体属性与外部条件,导致居住权制度是秉持人役性还是应转向用益性不甚明确。《民法典》中规定的居住权制度旨在保障权利人对他人住宅享有的使用权能,用益性的居住权制度应如德国一样通过单独立法予以规定,因此,我国《民法典》中居住权制度应在人役性限制下进行重新阐释。在设立方面,居住权的人身专属性需具体体现在居住权主体、对象以及设立方式上。在权能方面,居住权权能包括占有、使用、自然孳息的收益、事实性处分等内容。此外,居住权消灭规则和消灭效果也需要进一步指明。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人役性 设立 权能 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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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自由·自主──住宅不受侵犯的价值蕴含 被引量:11
4
作者 庞凌 缪岚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05年第6期3-8,共6页
住宅是人们生活、生存的场所,更是人们寄寓温情与安宁的家园。作为个人的栖息之地,住宅自古以来就受到特别的保护,俨然作为与社会相对隔离的堡垒。近现代以来,住宅不受侵犯权已经成为普适性人权,它通过私人领域的划定,保护着人的安全、... 住宅是人们生活、生存的场所,更是人们寄寓温情与安宁的家园。作为个人的栖息之地,住宅自古以来就受到特别的保护,俨然作为与社会相对隔离的堡垒。近现代以来,住宅不受侵犯权已经成为普适性人权,它通过私人领域的划定,保护着人的安全、自由、自主,并以此凸显人的尊严。正是住宅不受侵犯权对人具有如此重要的价值,各国均将其纳入宪法之中,并以不同于物质财产权利的精神性权利而熔铸在法律文本与民众心间。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住宅权 私人领域 人格尊严 价值阐释 住宅 侵犯 价值 自主 自由 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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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居住权在民法典中的体系定位 被引量:4
5
作者 李永军 《比较法研究》 北大核心 2024年第1期63-75,共13页
居住权在我国民法典上属于一种明文规定的用益物权,但从《民法典》第366条之规定看,没有认真区分物权与债权,甚至不能涵盖所有的居住权设立方式——居住权不仅可以通过合同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和法院裁判设立。居住权不仅可以是他物权,... 居住权在我国民法典上属于一种明文规定的用益物权,但从《民法典》第366条之规定看,没有认真区分物权与债权,甚至不能涵盖所有的居住权设立方式——居住权不仅可以通过合同设立,也可以通过遗嘱和法院裁判设立。居住权不仅可以是他物权,也可以以自物权的形式出现——住宅所有权人的居住权也可以设立。尽管我国民法典第368条规定居住权属于登记物权,但在我国司法实践中也存在非登记的物权性居住权。居住权既可以在整个住宅上设立,也可以在住宅的一部分上设立,但是,该部分必须具有居住的功能。居住权可以为单个自然人设立,也可以设立共有居住权。通过遗嘱设立居住权的,无论是遗赠还是其他,都属于新权利的设立而非简单的继承,在遗嘱生效的时候仅仅产生债权性请求权而不发生直接的取得居住权。因此,我国民法典第230条不应适用于包括遗嘱设立居住权。居住权制度的目的在于首先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不应该把商业化作为民法典之居住权的首要目的,当然也不能在现代社会中与商业化完全脱钩。另外,居住权作为需要登记生效的他物权在与其他物权登记的关系上,应采取登记优先则效力优先的原则,例如,居住权与抵押权的关系上,孰先登记孰之效力优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住宅 农村宅基地 他物权 遗嘱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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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三权分置的内涵、障碍和出路 被引量:9
6
作者 石晨谊 《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2020年第10期39-43,共5页
中央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将宅基地“三权分置”作为需要重点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文章认为宅基地资格权应是从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身份性请求权,不能予以不动产登记。将宅基地使用权分置为包含资格权与不含资格权的... 中央提出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将宅基地“三权分置”作为需要重点研究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文章认为宅基地资格权应是从属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的身份性请求权,不能予以不动产登记。将宅基地使用权分置为包含资格权与不含资格权的设计,既不符合法律规定和基本法理,又增加了制度的认知和执行成本。各个试点地区的做法也不一致,进展缓慢,与此有关。结合《民法典》等规定,不必拘泥于原始的文本表述,可从“所有权、使用权、租赁权”和“所有权、使用权、居住权”的角度,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的新思路,放活宅基地和农民房屋使用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三权分置 资格权 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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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网络有组织犯罪的结构异化及法律规制 被引量:2
7
作者 吴应甲 《新疆社会科学》 2023年第3期94-102,151,共10页
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结构在网络空间发生异变,主要表现在犯罪组织扁平松散、共犯行为分割断裂、阶段法益损害趋近和积量构罪危害面广等方面。以实行行为为重心的传统罪刑规范难以对新型网络有组织犯罪进行有效规制,存在共犯结构面临拆解、... 有组织犯罪的基本结构在网络空间发生异变,主要表现在犯罪组织扁平松散、共犯行为分割断裂、阶段法益损害趋近和积量构罪危害面广等方面。以实行行为为重心的传统罪刑规范难以对新型网络有组织犯罪进行有效规制,存在共犯结构面临拆解、罪量要素割裂失衡和组织标准认定错乱等诸多困境。针对此类犯罪,应从碎片化治理转向全流程治理,推动行刑处罚的协调衔接、加大对独立共犯的评价比重和引入行为功能作为评价罪责的主要依据,以技术驱动法治“与时俱进”,促进程序法和实体法的融通,从而更好地实现刑事治理效果。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网络空间 有组织犯罪 结构异化 法律规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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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排除强制执行的规则研究
8
作者 刘颖 《北方法学》 2024年第4期52-64,共13页
我国现行规范以及《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在不动产强制变价中原则上对执行标的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采取承受主义,例外地对“中间的用益物权”采取涂销主义。作为《民法典》创设的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亦适用关于用益物权的执行规则。以... 我国现行规范以及《民事强制执行法(草案)》在不动产强制变价中原则上对执行标的不动产上的用益物权采取承受主义,例外地对“中间的用益物权”采取涂销主义。作为《民法典》创设的新型用益物权,居住权亦适用关于用益物权的执行规则。以遗嘱或判决方式设立的居住权并非自登记时设立;以合同方式设立的居住权,即便已具备登记这一形式要件,却仍有可能因有效债权合意的欠缺,而不发生物权变动。可见,对于案外人是否对执行标的享有居住权,通过《民事诉讼法》第236条规定的执行行为异议程序的形式审查无法判定,唯有通过第238条规定的执行标的异议程序的实体审理才能判定。因此,主张以居住权排除强制执行的案外人,应当采用执行标的异议程序作为执行救济路径。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用益物权 承受主义 涂销主义 案外人异议之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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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不受侵犯权的学理解说评析——兼论住宅不受侵犯权的内容 被引量:4
9
作者 黄利红 《南京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2012年第4期62-66,72,共6页
住宅不受侵犯权作为一种住宅权旨在保护公民在住宅之内的财产安全、人身自由和生活安定;作为一种隐私权旨在保护公民在住宅之内的信息安全、生活安宁;作为一种人身自由旨在保护公民在住宅之内的活动自由和支配住宅的意思自由。它以满足... 住宅不受侵犯权作为一种住宅权旨在保护公民在住宅之内的财产安全、人身自由和生活安定;作为一种隐私权旨在保护公民在住宅之内的信息安全、生活安宁;作为一种人身自由旨在保护公民在住宅之内的活动自由和支配住宅的意思自由。它以满足安全感和尊重感为核心,包括住宅安全权、住宅安宁权和住宅自由权,同时兼备人身自由权和隐私权的属性。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住宅不受侵犯权 住宅权 隐私权 人身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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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居住权设立与存续的规范与限缩——以防范居住权的滥用为视角
10
作者 武云龙 《四川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4年第1期89-95,共7页
《民法典》加入居住权的立法目的在于发挥居住权对住房保障的功能,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随着各地不动产登记机关相继开展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已经从立法层面走入现实。但是现有法律对于居住权的规范太过宽松,存在滥用居住权逃避... 《民法典》加入居住权的立法目的在于发挥居住权对住房保障的功能,满足社会弱势群体的住房需求。随着各地不动产登记机关相继开展居住权登记,居住权已经从立法层面走入现实。但是现有法律对于居住权的规范太过宽松,存在滥用居住权逃避债务履行与转用于债权担保领域替代所有权让与担保,演化为投机牟利工具的可能。为使居住权贯彻于其立法目的,排除对居住权的滥用行为,围绕“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这一核心目标,可通过对居住权设立和消灭规则的细化。以稳定住所的唯一性原则和权利及时消灭原则,可最大程度地避免居住权滥用的情况,为居住权从立法层面走向实际运用提供指导。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权利滥用 住房保障 用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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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对老年婚姻法律机制构建的推动作用
11
作者 孙枢宇 《船舶职业教育》 2024年第2期75-77,共3页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老年婚姻逐渐成为不容忽视的现象,对金钱、精神及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需求也是老年婚姻区别于传统两性婚姻的主要原因。我国应高度重视老年婚姻法律机制的构建,消除老年人及其子女的顾虑。通过分析婚姻模式的转变、... 随着我国进入老龄社会,老年婚姻逐渐成为不容忽视的现象,对金钱、精神及生活质量等方面的需求也是老年婚姻区别于传统两性婚姻的主要原因。我国应高度重视老年婚姻法律机制的构建,消除老年人及其子女的顾虑。通过分析婚姻模式的转变、老年人婚姻的产生原因及现实阻碍,探究居住权对老年人婚姻的推动作用,并提出相关的建议,构建适合我国老年型社会的老年婚姻法律机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老年婚姻 居住权 遗嘱 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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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屋强制执行中案外居住权人的保护
12
作者 张善斌 翟宇翔 《河南社会科学》 北大核心 2024年第4期78-86,共9页
《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制度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利,但对于强制执行中居住权的处置缺少规定。判断案外人是否享有居住权,不仅应从形式标准判断其居住权是否设立,还应从房屋的使用状况、居住权的设立时间以及是否支付对价等方面对... 《民法典》新增的居住权制度旨在保障弱势群体的居住权利,但对于强制执行中居住权的处置缺少规定。判断案外人是否享有居住权,不仅应从形式标准判断其居住权是否设立,还应从房屋的使用状况、居住权的设立时间以及是否支付对价等方面对其真实性予以实质审查。根据物权的优先效力与顺位规则,案外人的居住权优先于执行申请人的债权与后设立的抵押权。居住权根据功能不同可分为人役性居住权和非人役性居住权。其中,人役性居住权以保障特定主体的基本生存居住为目的,其实现需要房屋所有人的配合,若案外人能够证明强制执行将妨害其人役性居住权实现,则可排除强制执行。在居住权不能排除强制执行时,设有居住权的房屋以“带居拍卖”为原则,仅在居住权影响在先抵押权实现时可“除居拍卖”。在“除居拍卖”时,居住权人有权要求相应补偿,或者可以向债权人代为履行并取得对房屋所有人的债权。无论采用何种拍卖方式,居住权人均应享有优先购买权。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居住权 强制执行 案外人异议之诉 强制拍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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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破产程序中的居住权问题审视与规范建议
13
作者 马更新 《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4年第5期45-55,共11页
居住权作为《民法典》中新出现的用益物权类型,现有相关配套规定尚不够具体和明晰,而且由于自身用益物权之特性,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的公平清偿和价值实现有一定影响。随着自然人破产制度的逐步推行,居住权与各类破产债权的冲突问题将更... 居住权作为《民法典》中新出现的用益物权类型,现有相关配套规定尚不够具体和明晰,而且由于自身用益物权之特性,在破产程序中对债权的公平清偿和价值实现有一定影响。随着自然人破产制度的逐步推行,居住权与各类破产债权的冲突问题将更加凸显,妥善平衡债务人、债权人以及居住权人的利益是解决问题的关键。首先要明确居住权在破产程序中的存在形式和冲突类型,明确债权人、债务人和居住权人的诉求,通过完善居住权主体、客体的相关规定,丰富居住权概念,将社会性居住权和投资性居住权区分规定,多方充分协商,灵活处理不同类型居住权,力求最终实现居住权基本生活保障功能与破产法公平清偿目标的平衡。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自然人破产 权利实现 破产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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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宅基地使用权实现的法律制度模式——兼评《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 被引量:6
14
作者 印子 《思想战线》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3期125-134,共10页
宅基地是村社集体的公共土地资源,农户依据集体成员权无偿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遵循村民自治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实现困境的缘由,在于农村居民的建房理性和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羸弱,使得被过度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有效退出,阻碍了"... 宅基地是村社集体的公共土地资源,农户依据集体成员权无偿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遵循村民自治原则。宅基地使用权实现困境的缘由,在于农村居民的建房理性和村级组织治理能力的羸弱,使得被过度占用的宅基地无法有效退出,阻碍了"一户一宅"公共资源配置规则的实施。如强力推动宅基地市场化的法制模式,不仅无法实现制度预期,并可能产生诸多不良法律后果。因此,宅基地使用权的实现应该着重突出农民的居住权,在强化土地集体所有制的同时,赋予村级组织以更大的宅基地配置权。《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征求意见稿)的相应条款体现了这种改革思路,通过进一步的法政策创新,有望促进宅基地的有效循环利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宅基地 宅基地使用权 村民自治 “一户一宅” 居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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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完善我国居住权制度的立法建议 被引量:1
15
作者 程万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学报》 2023年第3期48-54,共7页
居住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法律制度,但目前的居住权制度不能根本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究其原因是规定居住权的法律条文太少,仅有六条法律条文搭建了居住权制度的基础框架,且过于粗放。完善居住权制度,需要从... 居住权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新增的法律制度,但目前的居住权制度不能根本解决司法实践中的相关问题。究其原因是规定居住权的法律条文太少,仅有六条法律条文搭建了居住权制度的基础框架,且过于粗放。完善居住权制度,需要从立法角度予以补充和完善,要突出居住权的用益物权属性;补充居住权权利人的主体范围;明确并完善居住权的多种设立方式、权利义务内容和消灭事由等方面的法律规范,从而根本解决居住权制度法条设定模糊、权利适用不足等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人役权 用益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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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作为进入城市的权利 兼谈《不只是居住》 被引量:5
16
作者 杨宇振 《时代建筑》 2016年第6期78-81,共4页
文章首先阐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四个历史阶段,论述历史过程中出现的三种思潮——它们也是处理居住作为社会问题时的三种思潮;进而讨论《共产党宣言》、《论住宅问题》中与居住相关的内容,并阐述列斐伏尔、哈维等新马克思主义者关于&q... 文章首先阐述了资本主义社会发展的四个历史阶段,论述历史过程中出现的三种思潮——它们也是处理居住作为社会问题时的三种思潮;进而讨论《共产党宣言》、《论住宅问题》中与居住相关的内容,并阐述列斐伏尔、哈维等新马克思主义者关于"城市权利"的论述。政治、工作与居住的权利共同构成进入城市的权利;居住权利在日益城市化的世界中,已经成为一项人类生存的基本权利。进而文章对于《不只是居住》一书中提出的通过"住房合作社"方式来应对快速城市化进程中的中国城市住房问题展开讨论,认为"德性-信贷-政策"是形成有效住房合作社的必要条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进入城市的权利 居住 住房合作社 第三条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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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背景下居住权人合理管理义务的司法功能优化 被引量:1
17
作者 魏小来 《红河学院学报》 2023年第3期59-63,共5页
设立居住权是提升社会经济、民生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确立在民法体系内的重要地位。但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例显示,居住权人对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使用不当、毁损、破坏的案例屡见不鲜,追根溯源是居住... 设立居住权是提升社会经济、民生发展水平的重要手段,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确立在民法体系内的重要地位。但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案例显示,居住权人对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使用不当、毁损、破坏的案例屡见不鲜,追根溯源是居住权条款尚未适应多元主体的需求,居住权滥用以及房屋设施使用权界限不明。文章通过在司法维度中灵活运用民事法律行为生效要件、在立法维度中设立居住权撤销权和完善规范性条款等措施为合理管理义务在司法实践中的准确运用、切实提高居住权人对房屋的合理管理意识、倒逼其履行合理管理的义务提供正当性基础,实现法律与实务的高度契合。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居住权 合理管理义务 司法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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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居住权”之定位与规范设计 被引量:5
18
作者 柯思萌 《河南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第1期23-29,共7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居住权"以"用益物权之人役权"为定位,是采取私法手段解决社会住房困境问题的科学路径。肯认"居住权"入典之合理性,将丰富房屋利用方式,发挥房屋使用价值,促进房屋所有权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新设"居住权"以"用益物权之人役权"为定位,是采取私法手段解决社会住房困境问题的科学路径。肯认"居住权"入典之合理性,将丰富房屋利用方式,发挥房屋使用价值,促进房屋所有权形式多样化的实现,软化物权法定主义,避免司法适用与理论建设青黄不接的尴尬。《民法典物权编(草案二次审议稿)》对于居住权制度的产生、变更和消灭都有系统化的规定,但部分规范设计趋于封闭且内容存在缺失,需要补正。对于居住权之收益权能应当给予限制性承认,其客体范围尚需区分和定位,期限消灭事由可通过列举式进行分析和明确,居住权人对于房屋之毁损灭失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基于此,实现《民法典》对于居住权制度的规范化设计,完成居住权制度的科学化立法构建将指日可待。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民法典 居住权 用益物权 人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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