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共找到47篇文章
< 1 2 3 >
每页显示 20 50 100
刍议中国签署《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对“一带一路”背景下跨境电子商务争议解决的价值 被引量:6
1
作者 文竹 《东华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年第1期52-56,共5页
中国签署《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从有利于全球性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角度看,历史进步意义很大。从跨境电子商务纠纷解决面临的困境出发,《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使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又增加了一条解决纠纷的途径。但对于参与跨境电商数量较多的... 中国签署《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从有利于全球性判决承认与执行的角度看,历史进步意义很大。从跨境电子商务纠纷解决面临的困境出发,《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使大型跨境电商企业又增加了一条解决纠纷的途径。但对于参与跨境电商数量较多的中小企业和个人来说,意义不大。中国的企业要发挥非诉手段解决争议的优势,并在跨境电商规则的制定中积极完善和推进网上争议解决机制,以便捷、高效地解决跨境电商纠纷。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法院 跨境电子商务 争议
下载PDF
论《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视角下的意思自治原则 被引量:4
2
作者 王克玉 《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9年第2期120-124,共5页
文章围绕《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的当事人合意选择法院管辖权的原则和规定,考察了国际私法上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发展轨迹,论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在关系,在此基础上,对公约管辖权的确定规则进行评析,指出我国... 文章围绕《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的当事人合意选择法院管辖权的原则和规定,考察了国际私法上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发展轨迹,论述了当事人意思自治与国家主权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内在关系,在此基础上,对公约管辖权的确定规则进行评析,指出我国加入公约的可行性和指导原则。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意思自治 公约 选择法院
下载PDF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之防御性机制研究 被引量:2
3
作者 严红 陈剑 《当代法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09年第2期9-15,共7页
作为目标宏大的《民商事管辖权与判决公约》难产的情况下达成的最大共识的产物,《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包含了大量的排除公约适用的防御性条款,对此深入研究可以为我国批准和加入公约后更好地解决国际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冲突,以及更好的... 作为目标宏大的《民商事管辖权与判决公约》难产的情况下达成的最大共识的产物,《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包含了大量的排除公约适用的防御性条款,对此深入研究可以为我国批准和加入公约后更好地解决国际民事诉讼中管辖权的冲突,以及更好的保护我国的司法主权提供理论基础。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权冲突 协议选择法院 排除适用
原文传递
对涉外协议管辖当事人“选择法院”的规制与保障——中国加入《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考量 被引量:1
4
作者 苏卡妮 《哈尔滨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 2018年第4期63-67,共5页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设置了一个整体较为宽容自由的选择法院机制,特别是对协议形式要件、排他性认定、选择法院范围等直接影响选择法院协议效力的标准宽泛,同时也有一些较为严格的限制。中国目前国内法与公约的规定还存在一定偏差,需...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设置了一个整体较为宽容自由的选择法院机制,特别是对协议形式要件、排他性认定、选择法院范围等直接影响选择法院协议效力的标准宽泛,同时也有一些较为严格的限制。中国目前国内法与公约的规定还存在一定偏差,需要从立法和司法上做出一些调整,以适应公约宽容的选择法院机制。同时为了克服公约一些过于宽泛的制度,需要做出相应的规制,从而保障涉外民商事当事人在公平、公正基础上合理地"选择法院",从而提高司法方式解决涉外民商事纠纷的效率。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协议管辖 选择法院 规制 保障
下载PDF
国际统一合同法与挑选法院
5
作者 张榆青 《石河子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9年第2期40-44,共5页
缔结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宗旨和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或杜绝挑选法院,但统一法的许多条款不仅未能防止或杜绝挑选法院,甚至有的条款还鼓励挑选法院。为了根除挑选法院现象,人们今后应密切审视缔结国际统一合同法的政策之有效性,并努力探寻其他... 缔结国际统一合同法的宗旨和目的之一就是防止或杜绝挑选法院,但统一法的许多条款不仅未能防止或杜绝挑选法院,甚至有的条款还鼓励挑选法院。为了根除挑选法院现象,人们今后应密切审视缔结国际统一合同法的政策之有效性,并努力探寻其他法律措施。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统一合同法 挑选法院 条约保留 竞争管辖
下载PDF
我国批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问题与对策 被引量:40
6
作者 刘仁山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8年第4期188-208,共21页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是不同法系主要国家在协议管辖及与之相关的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上妥协的结果,是当今国际民商事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民商事秩序的重要内容。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与《公约》核心条款尚有差距,虽不构成批准《公约...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是不同法系主要国家在协议管辖及与之相关的判决承认与执行问题上妥协的结果,是当今国际民商事规则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国际民商事秩序的重要内容。我国立法及司法实践与《公约》核心条款尚有差距,虽不构成批准《公约》的根本障碍,但我国批准《公约》所面临的整体性问题、声明问题及具体修法问题,均须妥善解决。虽然批准《公约》有助于促进我国民商事判决的域外承认与执行,并推动我国涉外民事诉讼法制度与体系的完善,但是对于我国批准《公约》的时机,尚需慎重考虑。在我国参与包括《公约》在内的全球国际私法造法活动及国际民商事新秩序的构建过程中,应正确看待国家主权与当事人私人利益之间的关系。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判决承认与执行 国际民商事秩序
原文传递
法院选择协议的性质之辩与制度展开 被引量:25
7
作者 焦燕 《法学家》 CSSCI 北大核心 2011年第6期163-173,178,共11页
法院选择协议兼具合同因素和程序因素,在性质上是合同性质还是程序性质,是自由属性主导还是强制属性主导,不同的法律定性决定了不同的制度展开。目前的发展趋势是,限制合意自由的程序性质论渐受冷落,弘扬合意自由的合同性质论则渐受肯... 法院选择协议兼具合同因素和程序因素,在性质上是合同性质还是程序性质,是自由属性主导还是强制属性主导,不同的法律定性决定了不同的制度展开。目前的发展趋势是,限制合意自由的程序性质论渐受冷落,弘扬合意自由的合同性质论则渐受肯定。我国法律规定的"实际联系"要求,对于保护私人利益的立法目的难以成立,同时在专属管辖的领域之外,对于保护公共利益的立法目的是无必要的。法院选择协议的法律适用问题,可以融入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一般原理之中,首先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为促进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方式的多元发展,各国法律应像支持仲裁协议那样支持法院选择协议。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院选择协议 合同性质论 实际联系要求 法律适用
原文传递
建立法院判决全球流通的国际法律制度——《海牙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立法资料、观点和述评 被引量:25
8
作者 徐国建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5期100-129,共30页
2016年6月1-9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特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开始政府间谈判。该公约草案分为"范围和定义"、"承认与执行"两章,共15条,与2005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2016年6月1-9日,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荷兰海牙召开特委会第一次会议,就"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公约草案"开始政府间谈判。该公约草案分为"范围和定义"、"承认与执行"两章,共15条,与2005年《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有内容和体系上的密切联系。其适用范围、承认与执行的一般原则、判决可以被拒绝承认和执行的根据以及判决承认和执行的特别问题等部分内容皆以《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中的相关规定为蓝本而制定。此项公约草案的起草和谈判将有助于在世界范围内建立国内法院判决全球流通的国际统一法律制度,增强国内法院判决效力的发挥,发挥国内司法对国际贸易和国际投资等国际民商事活动的促进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外国判决承认与执行 特委会会议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下载PDF
建立国际统一的管辖权和判决承认与执行制度——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述评 被引量:16
9
作者 徐国建 《时代法学》 2005年第5期5-16,共12页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05年6月所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系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法院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意义最为深远的一个公约。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文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公约的结构。之后,作者就公约中关于统一管辖权...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于2005年6月所通过的《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系迄今为止国际社会在法院管辖权和外国法院判决承认和执行方面意义最为深远的一个公约。本文首先介绍了本文公约产生的背景以及公约的结构。之后,作者就公约中关于统一管辖权的规定进行了较为详细的评述:被选择法院行使管辖权的权利和应该行使管辖权的义务、未被选择法院不行使管辖权的义务以及临时保护措施不受公约约束的例外规定。关于公约中所规定的外国法院判决的承认与执行制度作者从六个方面进行了探讨: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一般义务、承认与执行外国判决的例外情形、不审查与事实认定、先决问题、损害赔偿问题以及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的法律适用问题。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国际私法 海牙会议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法院管辖权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
下载PDF
中国加入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规则差异与考量 被引量:20
10
作者 何其生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79-87,共9页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旨在通过加强司法合作增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公约采用混合模式,从三个方面:即被选择法院的义务和程序、未被选择法院的义务和程序、被选择法院所作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在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建...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旨在通过加强司法合作增进国际贸易和投资。公约采用混合模式,从三个方面:即被选择法院的义务和程序、未被选择法院的义务和程序、被选择法院所作判决的承认和执行,在民商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承认和执行领域建立统一的规则。中国深度参与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谈判。作为全球的贸易大国和正在建设的法治大国,中国需要构建开放型的涉外审判机制,提升国际法律服务市场,推动判决的全球性流动,从而为当事人的国际民商事活动提供确定性的法律环境。当然,加入公约需要我国进行利益上的综合权衡,并作出一定的制度上的安排。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管辖权 外国判决 承认和执行
下载PDF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条款之检视——兼评最高人民法院(2009)民三终字第4号裁定书 被引量:19
11
作者 杜焕芳 《法学论坛》 CSSCI 北大核心 2014年第4期93-100,共8页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基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法院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具有独立性,应由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或者在法律选择无效的情况下由被选择法院所在国的法律去判断该协议是否有效。《民事诉讼法》不仅要规定涉外民事诉... 涉外民事诉讼协议管辖的基础是当事人意思自治。选择法院协议作为一种特殊类型的合同,具有独立性,应由当事人选择的法律或者在法律选择无效的情况下由被选择法院所在国的法律去判断该协议是否有效。《民事诉讼法》不仅要规定涉外民事诉讼程序中的协议管辖条款,而且应该更加规范,而不是简单地援用国内案件的协议管辖条款,同时应明确选择法院协议的适用范围,及其法律效力的法律选择和判断要件。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诉讼管辖 选择法院协议 效力认定 法律选择 民事诉讼法
原文传递
中国批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法律问题及对策 被引量:16
12
作者 杜涛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6年第4期88-96,共9页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已经生效,我国批准该公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选择法院协议的排他性首先取决于该协议的准据法。我国法院通常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来判断该协议的效力,而海牙公约则采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 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已经生效,我国批准该公约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选择法院协议的排他性首先取决于该协议的准据法。我国法院通常根据受理案件的法院地法律来判断该协议的效力,而海牙公约则采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院所在地国法律。有学者主张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的法律。对于排他性的判断标准,我国和欧盟的做法与公约保持了一致,而美国的做法则相反。我国法律规定了选择法院协议必须符合实际联系原则,虽然西方大多数国家不再采用该原则,但该原则仍然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现实意义。批准海牙《选择法院协议公约》对于促进我国司法改革、提高我国司法竞争力具有深远意义。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法院协议 管辖权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实际联系原则
下载PDF
批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的利弊分析及我国的对策 被引量:15
13
作者 肖永平 《武大国际法评论》 2017年第5期1-16,共16页
考虑到我国当事人在国际贸易和投资关系中经济地位的改变,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同时《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为克服其固有弊端规定了一系列制度与规则,建议中国及时批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以促进我国法院判决的跨国... 考虑到我国当事人在国际贸易和投资关系中经济地位的改变,中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的需要,同时《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为克服其固有弊端规定了一系列制度与规则,建议中国及时批准《选择法院协议公约》,以促进我国法院判决的跨国执行,完善中国涉外司法与国际仲裁制度,提升中国在国际民商事争议解决市场上的竞争力,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更加有效的法治保障。同时,在知识产权、专属管辖和实际联系要求3个方面作出限制性声明,并利用批准《海牙公约》的契机,明确和丰富中国法院对"国际性案件"的认定标准,改变我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认定互惠的标准,明确选择法院协议有效性的准据法为被选择法院地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选择法院协议公约》 协议管辖 专属管辖 判决承认与执行 实际联系
下载PDF
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对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的启示 被引量:5
14
作者 屈广清 王淑敏 贾舜宁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25-30,共6页
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作为国际范围内统一民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重要成果,建立了“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管辖权模式,采用了新的“国际性案件”划分标准,鼓励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针对被请求国承认和执行惩罚... 海牙《协议选择法院公约》作为国际范围内统一民事管辖权和外国判决的承认与执行的重要成果,建立了“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的管辖权模式,采用了新的“国际性案件”划分标准,鼓励选择诉讼作为解决争议的方式,针对被请求国承认和执行惩罚性赔偿判决问题达成了妥协,为中国国际私法立法,特别是《民事诉讼法》的修订具有重大启示。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协议选择法院公约 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 判决承认和执行 民事诉讼法
下载PDF
互惠原则在判决承认与执行上的缺陷 被引量:13
15
作者 王吉文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8年第3期166-170,共5页
由于各国在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上缺乏条约关系,因而基本上都坚持了互惠原则,以此来希望别国能够对本国法院判决进行承认与执行。但是,由于互惠原则自身的缺陷、互惠机制运用上的复杂多样性以及在国内法中规定互惠所存在的相互不信任,... 由于各国在判决的相互承认与执行上缺乏条约关系,因而基本上都坚持了互惠原则,以此来希望别国能够对本国法院判决进行承认与执行。但是,由于互惠原则自身的缺陷、互惠机制运用上的复杂多样性以及在国内法中规定互惠所存在的相互不信任,因而,互惠原则很难在判决的承认与执行上发挥积极的作用。 展开更多
关键词 互惠原则 判决承认与执行 缺陷 2005年海牙公约
下载PDF
法律选择协议效力的法律适用辩释 被引量:13
16
作者 沈涓 《法学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6期191-206,共16页
意思自治原则下,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合意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意思自治的实现,但现有研究较少涉及这一问题。目前国际私法学界存在当事人选法协议效力适用当事人所选之法和适用法院地法两种主张的分歧。适用当事人所选之法确定选法协议效... 意思自治原则下,当事人选择法律的合意是否有效,直接关系到意思自治的实现,但现有研究较少涉及这一问题。目前国际私法学界存在当事人选法协议效力适用当事人所选之法和适用法院地法两种主张的分歧。适用当事人所选之法确定选法协议效力的主张和规定存在逻辑矛盾等诸多弱点,特别是存在合同之外领域无法采行的重大缺陷。选法协议的内容是法律选择规则,确定选法协议效力是法律选择规则的适用过程。意思自治原则体系既包括赋予当事人选择法律的权利,也包括限制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条件。合同领域之外的法律关系适用当事人选择的法律确定选法协议效力存在更大不合理性。适用法院地法确定选法协议效力才是更合理、更可行的方法。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法律选择协议 法律适用 意思自治原则 当事人选择的法律 法院地法
原文传递
涉外协议管辖:问题与完善 被引量:13
17
作者 甘勇 《国际法研究》 2014年第4期57-68,共12页
涉外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管辖权领域的体现。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完善,受一国法律传统、司法实践、国际法制趋势、国际经贸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2013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协议管辖的规定尚有六个方面的不足,应... 涉外协议管辖,是意思自治原则在国际民事管辖权领域的体现。涉外协议管辖制度的完善,受一国法律传统、司法实践、国际法制趋势、国际经贸环境各种因素的影响。2013年实施的《民事诉讼法》关于涉外协议管辖的规定尚有六个方面的不足,应该将涉外协议管辖和国内协议管辖分别规定,区分选择中国法院和外国法院的管辖协议,对于"实际联系"要件和违反专属管辖和级别管辖的法律效果分别进行规定,同时还应该就协议管辖的准据法和弱者保护进行规定。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涉外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 意思自治 实际联系 弱者保护
原文传递
《海牙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公约(草案)》有关知识产权问题的建议 被引量:8
18
作者 何其生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05年第1期63-68,共6页
我国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制订《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公约》关于知识产权问题时,应采取以下立场:(1)除版权及其相关的邻接权外,应尽量将其它知识产权权利有效性案件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以外;(2)原则上应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排除在公约的... 我国对海牙国际私法会议在制订《排他性法院选择协议公约》关于知识产权问题时,应采取以下立场:(1)除版权及其相关的邻接权外,应尽量将其它知识产权权利有效性案件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以外;(2)原则上应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排除在公约的调整范围之外,如果不能排除,则应当限制当事人的选择范围:即只能在侵权行为发生地和被告住所地之间进行选择;(3)对于知识产权合同案件,可以允许当事人选择管辖法院;(4)其它知识产权案件应排除在公约的适用范围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案件 管辖法院 公约 知识产权 当事人 海牙国际私法会议 邻接权 排他性 问题 发生地
下载PDF
论协议管辖制度采用公共政策例外 被引量:7
19
作者 郭玉军 蒋剑伟 《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年第2期16-24,共9页
在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英美法系国家法院有时会运用“法律选择模式”和“法规优先模式”公共政策否定管辖权条款效力;大陆法系国家通常运用诉讼法中的强行性规则限制管辖权条款在某些领域的运用,实际上也起到了与运用公共政策类... 在当事人协议选择管辖法院时,英美法系国家法院有时会运用“法律选择模式”和“法规优先模式”公共政策否定管辖权条款效力;大陆法系国家通常运用诉讼法中的强行性规则限制管辖权条款在某些领域的运用,实际上也起到了与运用公共政策类似的作用;《法院选择协议公约》①明确规定适用公共政策规则。我国现行的协议管辖制度不足以维护本国法律适用及保护本国当事人利益,建议在协议管辖制度中采用公共政策例外。 展开更多
关键词 管辖权条款 公共政策 法院选择协议公约
下载PDF
基于公共选择理论分析《行政诉讼法》的修改 被引量:12
20
作者 王敬波 《法学杂志》 CSSCI 北大核心 2015年第3期34-41,共8页
行政诉讼的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行政机关从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蜕变为理性选择的经济人,为逃避责任而选择不受理案件、不出庭应诉、不改变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新增的第3条中规定的行政案件受理、行政机关负责... 行政诉讼的受理难、审理难、执行难的根本原因在于法院、行政机关从公共利益的维护者蜕变为理性选择的经济人,为逃避责任而选择不受理案件、不出庭应诉、不改变行政行为。《行政诉讼法》新增的第3条中规定的行政案件受理、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修改的第26条中规定的行政复议机关作为共同被告三项制度都是专门针对此类逃避责任的行为而进行的责任强制,力图通过强制承担法律责任的设计,恢复其作为公共利益代表者的法律秩序。 展开更多
关键词 公共选择理论 行政案件受理 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 行政复议机关共同被告
原文传递
上一页 1 2 3 下一页 到第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